简体中文
繁體中文
English
Pусский
日本語
ภาษาไทย
Tiếng Việt
Bahasa Indonesia
Español
हिन्दी
Filippiiniläinen
Français
Deutsch
Português
Türkçe
한국어
العربية
摘要:更多精彩,关注外汇天眼官方微信公众号“天眼观汇圈”、“汇圈天眼”。查询、曝光、交流,满足多种需求
4Xhub两个官网在今年3月先后公告终止业务、停止运营。TR外汇最后的努力宣告结束,4Xhub新老受害者也都别等了,这次彻底跑路。
外汇天眼查到拥有塞浦路斯CYSEC直通牌照(STP)的4Xhub自愿放弃牌照授权,目前CYSEC正在审查阶段,从拿到该牌照到放弃,不足一年半。
另外查到拥有英国FCA直通牌照(STP)的PRICE MARKETS UK LTD于2024年10月公布【清盘人收支报表】,自愿破产清算。
这种牌照很容易转卖,为什么选择放弃授权或者破产清算呢?因为没人接手,因为后面不知道还隐藏着什么样的雷,因为背后是陈日尊,背后是TR外汇!
上面4Xhub和PRICE MARKETS背后股东,通过英国政府网和澳洲网站查询,背后有一个股东是TAN JIT CHUN ,出生日期、姓名、国籍均一致,中文名称大名鼎鼎的陈日尊浮出水面。
4XHUB前身是KANTIPUR ASIA PACIFIC PTY LTD,注册时间是2012年2月2日,更名时间是2020年8月4日。
4XHUB 上JIT CHUN TAN在2018年11月13日上线,意味着至少2018年陈日尊已经布局到这个平台了;
PRICE MARKETS英国公司陈日尊于2017年5月30日成为其股东。
上面均有其地址,有兴趣的自己去看看!
4XHUB澳洲公司4Xhub PTY LTD,2022年11月7日更名为APTIXLAB PTY LTD。
到这里脉络大致清晰了:
2022年2月TR外汇在中国广西被立案侦查,定性为传销,6月份PRICE MARKETS背后公司进行破产清算,11月4XHUB澳洲公司更名。TR外汇明面上转到4XHUB继续运营。
为了让4XHUB更正规,以4XHUB EU limited名义在2023年9月18日拿了塞浦路斯牌照。
后来几经努力,发现哪里人都没有中国人好骗,AB仓模式日落西山,于是今年彻底放弃了。
4XHUB平台已知的有三个公司:分别为4XHUB EU limited(欧盟)、4Xhub PTY LTD(澳大利亚)、4XHUB limited(马来西亚)。
已知的有两个网站4xhub.eu和4xhub.com。
一批正规平台都想着偷梁换柱,比如本周说的CAPEX,塞浦路斯监管,背后NAGA集团,其背后是上市公司。
何况铁了心想干坏事的陈日尊,PRICE MARKETS用来宣传,还被辟谣。后来的4XHUB,客户很难开到监管严格的公司名下。
早期用的平台主体监管都没有,鬼知道开哪里去了。
完美避开违规,上线全面背锅
TAN JIT CHUN (陈日尊):“你们抓的是鲁迅,和我周树人有什么关系”
一般公司违法,法人及高管担责,TAN JIT CHUN扮演的就是股东
资管公司:Treal Capital Ltd(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)和外汇券商:Tech Realfx Ltd(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),无法查询股东及实控人。
宣传的流量商PRICE MARKETS UK LTD,大股东兼CEO是Matthias Mokin,TAN JIT CHUN同样是拥有重大控制权股东(直接或间接持股25%-50%),该公司22年6月进入破产程序(自愿清算)。
4xHub平台,如前所述,陈日尊是股东。
相关公司撇清关系:
TR外汇早期宣传PRICE MARKETS UK LTD是合作券商,不承担任何责任。4Xhub至少有三个公司主体,即便真有业务往来,转移到监管不严的公司完全没问题
另外两个Treal Capital Ltd 和Tech Realfx Ltd,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,无任何监管。
资金流动关联:
即便前面几个公司都是干净的,如何证明受害者资金转入了上述的几个公司?
可能早期运营头脑不灵光,容易被别人抓住小辫子,但入账过亿,找几个律师聊聊也能够规避风险了。
后期4Xhub强制要求转换NFT,应该就是规避法律责任
入金通过USDT,“公司的80多个钱包账户”,这些账户怎么能够与公司关联。
“钱入金进去,账户就有钱了,并产生收益”,真钱跑了,跳动的是数字。
出问题上线背锅
1、这种玩法可能在马来西亚并不违法,你说气人不!
2、TR外汇后期不再设立统一的登录软件,而是一个PIB一个网站。谁的团队出金太多,谁的网站关闭。其他的正常运行,这样就是谁的团队死了都不要紧,因为总有活着的团队可以为TR叫好,为TR继续站台。
3、收款方式和发收益的方式,大部分都是上级和下级之间用私人账户在流转资金。TR外汇没有设立统一的收款账号,全都是国内的经纪人私人账号之间进行收钱和收益发放。这样相当于把幕后操盘人的罪全都背到自己身上了。
4 不停改名称及网站:TR外汇,4xhub ,出了问题找违法主体都很困难。到时候,谁收钱多抓谁是一定的,但是跟操盘手有什么关系呢?反正没人找的到他。
外汇天眼收录到今天文章中的网址有三十多个,敢玩不!
TR外汇相关的判例
定性:“TR外汇”网络平台于2022年2月被广西贺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,该平台属【平台型的新业态传销犯罪】
TR外汇关键词能查到的判决书共142份,实际应远高于这个数字,其中有撤诉的、没有“TR外汇”、TR更名等情况。
刑事案件共8份
罪名“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”,普遍判3年及3年以下监禁,处罚金,没收违法所得。
其中刘某娟判7年:
刘某娟发展人数和资金量均达到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危害程度,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7层,人数1648人,吸收传销资金总计人民币60439579.20元。
刷的客户假的也算真的,都计入量刑
在传销发展过程中,部分参与人通过借用他人身份证注册账号方式提高个人层级,该类代为注册的账号均按平台要求支付资金,且具有衍生能力,可由此继续发展下线,在功能和效果上与普通账号无异,支撑了传销组织和收取资金的规模;
刘某娟与刘某华二人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、借用身份证注册账号,并帮助操作账号,积极追求下线人员升级、传销组织扩大,并根据前述层级、账号数量、资金量获得高额返利,是具体犯罪行为的实行人,不法利益的追求者、受益者,应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行为、犯罪规模、危害程度承担刑事责任。
故借用身份证注册的账号数量、支付的资金、超过3层的层级均应计入犯罪认定中。
民事案件共134份
驳回起诉情况1:
案件涉及刑事犯罪,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,应当裁定驳回起诉。共47例。
驳回起诉情况2:
证据不足、原告负责、被告不承担责任等情况,共50例。
原告胜诉:
(包含部分胜诉,主要是能追回损失或部分损失),共35份。
胜诉情况说明:
胜诉主要这几种情况,借贷关系,委托理财,保证本金,资金不匹配等。
类似“你躺赚,亏多少赔多少”、“这个钱要是能瞎了,我给你”。视为被告债务加入。
无法从中看出被告将原告的钱投入了TR平台。
被告须因其担保过错而对原告负有赔偿的责任。
委托理财协议无效,双方共同按比例承担责任。
分类相关情况说明:
一、民事判决有小部分是二审判决,原告不满,或被告不满,这里二审结果均归类为最初原告胜诉或败诉或驳回请,其中2份难以归类。
二、哪些情况会成为原告和被告:
1、比如我穿越到2021年在网上通过百度搜索到TR外汇信息,于是到TR投资,结果不能出金。起诉百度显然是不合适的。
2、如果我是TR外汇的中级会员(MIB),自己没有投资,发展了几千个下线会员,有几个月没有收到“TR外汇”的收益分红。准备起诉TR外汇中国区负责人。先找到律师,律师上来就劝:大兄弟啊,算了,快跑吧!你怎么证明该享有这些分红?提交这些资料意味着你犯有“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”,跑吧!
如果自己也投进TR外汇,有很多的下线,同上。
3、有一天我的一个大表哥给我介绍TR外汇模式,并拉我投资,协助我开户入金,这情况几乎不会胜诉。
4、我担心TR外汇不安全,大表哥向往保证:“你躺赚,亏多少我赔多少”,他想升级会员。或者大表哥:“我给你打个借款欠条,让你放心”。
5、我钱转给大表哥,由其开户入金,后来每个月收益打给我;或者后来每个月收益分给大表哥10%,其余归我。
6、我以委托理财形式钱给大表哥由其全权处理;或者我开好账户并入金由大表哥全权处理。
7、大表哥要发展下线,我钱转给他,他不是以我的名义开的账户,入金与账户与时间不匹配。
风险与收益对等,盈亏同源,交易上稳赚不赔,可能没能了解清楚风险。
如果受到下线分红诱惑,发展下线比较多,将面临牢狱之灾。
投资还是要找靠谱的平台!
外汇天眼从监管情况、牌照资质、风险信息、信用评价、场地实勘等多维度为投资者提供全面参考,帮助投资者有效规避风险。降低决策成本,让投资更简单、更安全。
如果你在交易中遇到欺诈问题,请及时到外汇天眼曝光!
免责声明:
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,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、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,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